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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工作开展“回头看”的通知

关于就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

在企业兼职工作开展“回头看”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电明字[2014]23号),要求学校就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处室和有关单位要对违规兼职情况再进行一次认真摸底排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兼职、违规取酬或是瞒报、漏报等情况,对属于清理范围的切实清理彻底到位,并督促处级干部个人将此类情况报组织部。

二、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按规定已列入清理范围,但由于公司正在物色接替人选或董事会换届延期等因素尚未办理免职手续的,要尽快履行免职程序,确保免职到位。

三、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和学校将不定期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抽查,按通知要求如再发现违规兼职、违规取酬及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

党委组织部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