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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培训日常管理、严肃培训纪律,不断提升党员教育培训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教育培训纯洁党的队伍、维护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党员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教育培训

(一)党员教育培训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环节,是推进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重要保证,是纯洁党的队伍、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客观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把党员教育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扎实、平稳、有序做好教育培训各项工作。

(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在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党校和各二级党校负责具体实施。

(三)党员教育培训应以集中培训、轮训、党课、专题讲座等形式为主,可通过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参观学习、党支部共建、党员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不断丰富教育形式载体,提升培训效果。

(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深入把握教育规律,遵循因材施教、因需施教的原则,针对不同党员特点和需求,及时补好理想信念之钙、补齐短板不足,力求做到“缺什么补什么”。

二、考勤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培训纪律,完善考勤制度,做到会前有签到,会后有统计。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事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党组织要定期对出勤情况进行通报。考勤情况作为年底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和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党支部要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每次组织学习活动实时记录出勤情况,党员人数较少的活动可采用形式灵活的考勤方式。

三、学时登记

(一)学时登记的范围为:参加各级党组织、党校、组织(人事)部门、培训机构等组织的以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式任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包括脱产学习、专题讲座、网上学习、远程教育、研讨会、自主选学和主题实践活动等。

(二)学时要求: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32学时,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和委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56学时,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员教育培训,培训学时计入干部教育培训学时。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

(三)学时计算:各类脱产培训或专题讲座,每个学习日按8学时计算,每半天按4学时计算;各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体学习,每45分钟算1学时,每半天按4学时计算;各类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每半天按4学时计算。学时按照年度累加计算,培训跨年度的,可根据培训实际情况,合并计算到一年度或分开计算。

(四)党支部要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将党员日常学习教育工作记录在案,每年年底要对党员参加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登记核查。

(五)学生党员要用好《党员实践锻炼与服务记录手册》,做好日常记录工作,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将手册交回所在学院党组织留存。

                                                              2015年5月20日